會員使用條例

第一條 前言

  1. 感謝您註冊「運豐國際物流有限公司」(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會員,當您註冊成功後,即表示您已閱讀、暸解並同意本條例之內容,如有任何疑問,請您於完成註冊前聯繫客服人員。
  2. 本公司有權不定時修改本條例內容,完成修改後公告於網站、APP等相關平台中,不另行通知,如您於更改後繼續使用本公司相關服務,即視為您已閱讀、暸解並同意該修改後內容。如您於閱後並不同意本條例中全部或一部時,請您停止使用本公司所有服務。
  3. 欲申請企業會員請聯繫客服人員,並於合約簽署完畢後,本公司將提供服務專屬之帳號密碼。
  4. 企業會員除合約所合議項目外,亦適用本會員使用條例。

 

第二條 會員權利義務

  1. 會員資格、相關權益僅限會員本人使用,恕無法以任何形式轉讓、販售、繼承,如因會員私下以任何方式致自身權益受損,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或賠償責任;如因此造成本公司權益受損,本公司有權依照中華民國相關條例請求損害賠償。
  2. 完成會員註冊程序後,系統會隨機產生一組專屬代號,且無法更改,為保障會員權益,請勿重複申請。
  3. 完成會員註冊程序後,請您維持帳號密碼之機密安全;以該帳號使用本公司相關服務時,請遵守本條例及中華民國相關法規。
  4. 若您所註冊之帳號密碼發生任何問題時,請您立即聯繫客服人員,本公司將於及時提供協助。
  5. 會員得隨時對本公司各項服務提出署名或匿名評價建議。
  6. 會員產生權利受損之情事時,請聯繫客服人員,客服人員將案件轉交給客服主管後,其會立即與會員聯繫,協助會員行使各項保障權利措施,及後續處理機制。
  7. 如因可歸責本公司人員所致之失誤,致使會員權利實質受損情節重大時,本公司依本條例負賠償責任;但如因非可歸責本公司因素導致會員權利受損,不在責任範圍內。

 

第三條 會員禁止行為

  1. 會員使用本公司提供之平台服務時,不得有下列行為包括但不限於,

          (1) 違反本條例及中華民國相關法規;

          (2) 侵害本公司權利;

          (3) 不正當目的使用本公司提供之服務;

          (4) 本公司所認定不符合規定之其他行為

如會員因上述行為至本公司權利受損,本公司得依相關規定請求損害賠償。

 

第四條 隱私權保護

  1. 本公司有責任義務保護會員提供之所有內容,其保護措施可參照本公司「隱私權政策」之相關規定。

 

第五條 服務規範

  1. 使用本公司所提供之各項服務時,請先詳閱該服務之規範,如有任何疑問,請聯繫客服人員;會員使用該服務時,即視為您已閱讀、暸解並同意該服務之相關規範,如因會員疏失導致個人權益受損,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。
  2. 以下情形,本公司得終止服務包括但不限於,

          (1) 會員拒絕提供服務必要之資料;

          (2) 會員所提供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;

          (3) 服務內容違反本公司或國內外相關法規所規定之禁止或限制項目;

          (4) 會員拒絕或未支付相關服務費用;

          (5) 會員拒絕配合該項服務所必須遵守其地區相關法規;

          (6) 會員違反本使用條例;

          (7) 本公司不可抗力之因素;

          (8) 本公司所認定不符合規定之其他情形。

 

第六條 服務之定價

  1. 本公司於各平台所提供之價格試算結果僅供參考,並不能視為最終報價。
  2. 本公司可對各項服務之價格進行調整,並於修定後公告於網站、APP等相關平台,恕不另行通知。
  3. 服務價格以外幣計算時,匯率依本公司所公告為主。
  4. 如會員愈使用加值服務,且加值項目得依現實情況計價時,本公司得提供相關資料,避免會員對加值服務價格產生疑慮。
  5. 會員從本公司聯繫管道獲取之服務報價,得視為最終報價。
  6. 如會員對服務報價有任何疑慮時,請聯繫本公司客服人員,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。

 

第七條 運寶購買

  1. 本公司為提供多元化付款方式,設立「運寶」(可扣抵)支付方式。
  2. 運寶為支付商品,本公司職員不得強制會員購買。
  3. 運寶僅能供本公司旗下之平台支付使用。
  4. 會員購買運寶時,本公司不會額外收取費用,但如因購買方式之選擇,導致銀行或第三方付款方式產生手續費用時,由會員自行吸收。
  5. 會員如欲辦理運寶退款可聯繫本公司客服人員,並依客服人員指示進行退款程序;退款金額依會員帳戶所剩運寶剩餘額度,扣除必要成本及其他費用(請參照本條第7項),並將其他相關衍生物繳回後,本公司會將款項匯入會員指定之帳戶。
  6. 退款流程不含申請日需5至7個工作天。
  7. 上述所稱必要成本係指辦理退款時所扣除之手續費用;其他費用係指下列項目,

           (1)  活動所額外贈送之運寶;

           (2) 已使用該活動所享服務之優惠;

           (3) 因申請人導致其他衍生費用。

           (4) 其他相關衍生物係指因該筆購買運寶所產生下列項目包括但不限於,

           (5) 折價券及折扣優惠等;

           (6) 贈品;

           (7) 發票;

           (8) 本公司所提供之其他衍生物。

 

第八條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

  1. 本條例之解釋與適用本公司保有最終解釋之權利,因本條例所生之爭議,均依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,並以臺灣桃園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